15109215686

王丽-西安婚姻专业专家律师照片展示

王丽律师
  • 所属律所:

    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6101201411767554

  • 联系电话:

    15109215686

  • 联系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建国路信义巷11号

快捷留言
15109215686
  • 过错方婚前财产分割吗 无结婚证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王丽,西安婚姻专业专家律师,现执业于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过错方婚前财产分割吗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出现夫妻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况,往往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就容易产生纠纷。受害方经常会认为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理应少分甚至净身出户,其实法律上是不存在这种情形的。那么过错方婚前财产分割吗下文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一、过错方婚前财产分割吗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请求分割的只能是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二、过错方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本法的规定,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考虑的因素仅是子女权益和女方权益,不涉及过错或无过错的因素。但为了体现公平,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婚姻法对婚前财产分割的规定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但有些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我国婚姻法中的其它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就算认定是婚前个人财产,也有可能会失去房屋的所有权。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过错方婚前财产分割吗的相关资料。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应处于劣势,但规定了相应的赔偿制度,从中保护了受害方的权益。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的在线律师。无结婚证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想要结婚的朋友们可以去民政局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结婚证,但是有的夫妻却没有结婚证,可能是丢了,也有可能是没有领结婚证,那无结婚证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同居期间哪些财产是共同财产哪些财产不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无结婚证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如果夫妻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而生活在一起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关系,只能按照非法同居进行处理。男女双方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二、同居期间哪些财产是共同财产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三、哪些财产不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以下一些情况,不应将其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对待。双方同居之前约定了财产归属的,如该约定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应当履行和遵守;双方短暂同居,经济上混同程度较低,只有小额往来,对大件财产分割应侧重对该大件财产的贡献大小来酌定所占份额,一般如达不成协议,只能由法院酌定判决;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无论该异性是否知悉其已婚,所积累的财产均不能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应主要考查双方对该财产的投入比例;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夫妻共同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无效。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纯个人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有效。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取得的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一方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对外仍视为个人债权、债务,但双方之间一般应按共有债权债务享有和承担。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无结婚证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虽然没有结婚证,但是财产分割还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个人财产自然属于个人所有。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2024-01-29

    二婚不拿离婚证可以吗 结婚应当在哪里办理登记

    王丽,西安婚姻专业专家律师,现执业于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婚不拿离婚证可以吗二婚不拿离婚证可以吗可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二婚需要带离婚证办理结婚。再婚登记流程:1、申请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3、登记予以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不予登记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例如未到法定结婚年龄、非自愿结婚等,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想成为合法的夫妻就需要办理结婚登记,如果二婚不拿结婚证的,就不是夫妻关系,而是形成同居关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结婚应当在哪里办理登记结婚应当在哪里办理登记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办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中国公民须持有:①本人户籍证明;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外国侨民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外国人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③经本国外交部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要办理结婚登记的话,那么必须要在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来进行登记,登记的时候只需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就可以了,在民政部门可以直接照照片,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2024-01-14
  • 民法典中被扶养人范围如何确定 民法典中遗赠扶养人能否继承财产

    王丽,西安婚姻专业专家律师,现执业于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民法典中被扶养人范围如何确定一、民法典中被扶养人范围如何确定被扶养人范围可分为三类:1、受害人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2、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3、受害人的父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1、被扶养人生活费=伤残等级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被扶养人生活费=伤残等级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年;3、被扶养人生活费=伤残等级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4、被扶养人生活费二伤残等级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5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扶养人范围主要是:受害人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包含的是婚生的孩子,非婚生的孩子,以及收养的孩子。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受害人的父母。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来进行在线咨询。民法典中遗赠扶养人能否继承财产一、民法典中遗赠扶养人能否继承财产民法典规定,有遗赠扶养的情况下,遗嘱扶养人履行了扶养义务的,有权按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二、遗赠扶养产生纠纷怎么办扶养人应做到对受扶养人生养死葬。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的,受扶养人有权请求解除协议,人民法院也可以应受扶养人亲属的请求酌情对扶养人受遗赠的财产数额予以限制。受扶养人应当履行将其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如果受扶养人擅自处分协议中指定遗赠给扶养人财产的,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有权要求受扶养人补偿其已经付出的扶养费用。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所以扶养人履行了扶养义务后,遗赠扶养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2023-12-30

    离婚后再婚登记会不会显示是再婚 一方下落不明怎么离婚

    王丽,西安婚姻专业专家律师,现执业于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离婚后再婚登记会不会显示是再婚一、离婚后再婚登记会不会显示是再婚1、离婚后再婚登记不会显示是再婚,在法律上并没有再婚这个概念,只有婚姻这个观念,无论是再婚还是初婚都属于合法夫妻关系,都只会显示已婚。再婚只是社会上对于再次结婚的说法。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二、再婚是否需要离婚证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离婚后再婚的有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一方下落不明怎么离婚一、一方下落不明怎么离婚1、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过立案审查,发现当事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发布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在公告期满时,被送达人仍未到庭应诉,人民法院将按照缺席程序进行审理,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是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申请失踪,要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会准予离婚。二、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否起诉离婚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向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起诉方先到下落不明一方的住所地或是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出具证明,证明对方已经下落不明。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不会出具一方下落不明的证明,因此一方离家出走后,另一方应及时到当地派出所公安机关报案,保存报警回执,日后可据此要求派出所公安机关出具一方下落不明的证明,作为诉讼的有力证据,一旦诉诸法律,可省去调查取证的诸多麻烦。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它方面的问题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2023-12-15
1 共1页 到第

全国服务热线

15109215686
王丽律师微信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