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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西安婚姻专业专家律师照片展示

王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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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方婚前财产分割吗 无结婚证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添加时间:2024年01月29日 来源: 西安婚姻专业专家律师 浏览:366
[导读]:   王丽律师,西安婚姻专业专家律师,现执业于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

  王丽,西安婚姻专业专家律师,现执业于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过错方婚前财产分割吗

  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出现夫妻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况,往往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就容易产生纠纷。受害方经常会认为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理应少分甚至净身出户,其实法律上是不存在这种情形的。那么过错方婚前财产分割吗下文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过错方婚前财产分割吗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请求分割的只能是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二、过错方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本法的规定,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考虑的因素仅是子女权益和女方权益,不涉及过错或无过错的因素。


  但为了体现公平,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婚姻法对婚前财产分割的规定


  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但有些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我国婚姻法中的其它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就算认定是婚前个人财产,也有可能会失去房屋的所有权。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过错方婚前财产分割吗的相关资料。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应处于劣势,但规定了相应的赔偿制度,从中保护了受害方的权益。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的在线律师。







无结婚证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想要结婚的朋友们可以去民政局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结婚证,但是有的夫妻却没有结婚证,可能是丢了,也有可能是没有领结婚证,那无结婚证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同居期间哪些财产是共同财产哪些财产不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无结婚证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而生活在一起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关系,只能按照非法同居进行处理。


  男女双方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二、同居期间哪些财产是共同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工资、奖金;


  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哪些财产不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以下一些情况,不应将其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对待。


  双方同居之前约定了财产归属的,如该约定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应当履行和遵守;


  双方短暂同居,经济上混同程度较低,只有小额往来,对大件财产分割应侧重对该大件财产的贡献大小来酌定所占份额,一般如达不成协议,只能由法院酌定判决;


  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无论该异性是否知悉其已婚,所积累的财产均不能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应主要考查双方对该财产的投入比例;


  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夫妻共同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无效。


  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纯个人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有效。


  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


  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取得的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一方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


  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对外仍视为个人债权、债务,但双方之间一般应按共有债权债务享有和承担。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无结婚证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虽然没有结婚证,但是财产分割还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个人财产自然属于个人所有。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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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来源:西安婚姻专业专家律师
  • 作者:王丽[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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